律师档案
王文芹
王文芹律师
北京 朝阳区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王文芹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离婚房产的分割

分类:时事点评    时间:(2015-01-30 09:36)     点击:264

离婚房产的分割

  根据房产的不同状况,离婚对房产的分割采取不同的分割方式:

  一、对夫妻双方婚后购买房产的处理

  我国《婚姻法》对于夫妻财产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,因此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,无论登记在谁名下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应予以分割。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〈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二十条规定:“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,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

  (一)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,应当准许;

  (二)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,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;

  (三)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,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。”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王文芹律师提供“合同纠纷  公司法务  遗产继承  婚姻家庭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文芹律师,王文芹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王文芹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91031892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王文芹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朝阳区律师 |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王文芹律师主页,您是第37327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