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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君
法帮网
黄先生和李女士于2007年12月份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,当时约定黄先生名下的一套房产给双方的儿子小军,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,李女士问应如何办理?
这应属于赠予。应先办理赠予公正再到房地局办理过户手续。